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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民意引领原则 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时间:2021-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坚持民意引领、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着眼长效常治,共举行各类活动实事13次,检察干警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帮助群众解决了一大批“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聚焦维护社会稳定保民安。回应人民群众对更高品质生活新期待,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我院办理的“9.17”专案受理起诉34人,专案组严格、准确运用涉黑涉恶犯罪证据标准,不拔高、不凑数,切实实现了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5月4日该案已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走进校园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双法课堂,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置和临界预防制度,全面落实院领导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刑执部门检察官走进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主题监督普法活动,核查社区矫正执行档案,重点关注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赢得了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聚焦“三重四创五优化”排民忧。不断完善办事工作机制,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质效,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腿等待时间,推动检察公共服务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惠民。组织开展大宣讲、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与通讯、电力等12个窨井盖产权单位联系,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针对集中供热配套工程(电厂--山海关段)管网途经路段破损严重问题,积极向区政府沟通汇报,并向区城管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落实破损路面修复工作。2021年4月25日,《秦皇岛晚报》刊发了“不消费不让停车,山海关站前路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报道后,山海关院立即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公共场所停车位被私人违规占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发现的问题山海关区检察院及时与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六大队沟通磋商,建议其在道路两侧设置限停标识,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同时科学施划停车位供给,定人定岗不定时巡逻抓拍,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聚焦严格执法司法解民难。结合顽瘴痼疾整治和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针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性,共适用认罪认罚案件404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6.96%。将“案-件比”作为新时代衡量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反映司法业务运行情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检察产品的重要指标,通过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等措施,压减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办案环节,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质效,截至目前“案-件比”降为1:1.08。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刑检部门连续举办三场听证会,提升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畅通控告人诉求表达通道,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全面推进检察长面对面接谈释法工作,做到院领导每天接访值班不间断。征求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干警到西河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社区干部进行座谈交流,为辖区群众送法梳困解惑,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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