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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巡察公告
时间:2024-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巡 察 公 告


按照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市委察组将对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提级常规巡察,时间为2024329日至531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和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信访举报时间为2024329日至529日。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709280826995748:30—17:30);

邮政信箱:秦皇岛市609号信箱,邮编:066000

联系手机:15503350895(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qhdswxcz005@163.com

联系信箱:检察院门口设置联系信箱。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监督邮箱:qhdsw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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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五巡察组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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