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961.93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相比,收支各减少230.29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以及厉行节约压减公用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6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1.70万元,占84.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9.49万元,占15.04%。如图所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3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93万元,占77.90%;项目支出185.53万元,占22.1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如图所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9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本年收入861.19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141.01万元,降低14.07%,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本年支出839.46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138.44万元,降低14.16%,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7%,比年初预算减少435.8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检察职能变革;本年支出70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1%,比年初预算减少457.5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检察职能变革。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9.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82万元,占2.23%;公共安全(类)支出554.41万元,占78.09%;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81万元,占7.58%;卫生健康(类)支出53.57万元,占7.54%;住房保障(类)支出32.35万元,占 4.56%。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8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4.12万元、津贴补贴118.90万元、奖金105.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76万元、住房公积金32.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1万元、退休费3.81万元、生活补助2.69万元、奖励金0.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3万元;公用经费 8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8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4.58万元、邮电费2.06万元、取暖费15.82万元、差旅费2.29万元、维修(护)费0.03万元、培训费1.75万元、委托业务费0.40万元、工会经费6.50万元、福利费4.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5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38万元,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完成预算的25.51%,较预算减少21.14万元,降低74.49%,主要是减少执法执勤用车购置、厉行节约压减公用支出;较2019年度减少15.28万元,降低67.85%,主要是因为减少执法执勤用车购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本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预算一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无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预算持平;与2019年度决算支出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4万元,完成预算的27.85%,较预算减少18.76万元,降低72.15%,主要是因为减少执法执勤用车购置、厉行节约压减公用支出;较上年减少14.84万元,降低67.21%,主要是因为减少执法执勤用车购置。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本部门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减少17.00万元,降低100%,主要是因为减少执法执勤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本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发生运行维护费支出7.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18.76万元,降低72.1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公用支出;较上年增加2.16万元,增长42.52%,主要是因为车辆运行成本增加。
3.公务接待费。本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发生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减少2.38万元,降低100%,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公用支出;较上年减少0.44万元,降低100%,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公用支出。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57.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00%;政府性基金预算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人事代理专项补助”、“车保险”、“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一级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预算编审工作中,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将项目经费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对检察工作的有用性、取得的社会效益等作为预算立项的重要依据,并对预算项目执行及工作活动进行绩效评价,可以促进实际工作,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今年部门决算公开中反映人事代理专项补助项目、车辆保险费项目、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人事代理专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人事代理专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97万元,执行数为94.12万元,完成预算的97.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开展预算项目工作;二是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按年初预期按时完成。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做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时不够具体。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二是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制度,三是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
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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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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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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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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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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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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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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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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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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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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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安排情况(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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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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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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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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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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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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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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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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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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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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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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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其中:财政资金
|
97
|
其中:财政资金
|
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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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其他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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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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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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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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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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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足额发放人员工资,按时足额缴纳人员保险
|
按时足额发放人员工资,按时足额缴纳人员保险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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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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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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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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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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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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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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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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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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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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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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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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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工资发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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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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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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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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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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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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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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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保险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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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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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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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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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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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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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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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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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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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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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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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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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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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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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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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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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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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保险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车辆保险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3.6万元,执行数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49.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开展预算项目工作;二是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按年初预期按时完成。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做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时不够具体。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二是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制度,三是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
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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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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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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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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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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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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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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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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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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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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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安排情况(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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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情况
|
资金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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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进度
|
预算数:
|
3.6
|
到位数:
|
3.6
|
执行数:
|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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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其中:财政资金
|
3.6
|
其中:财政资金
|
3.6
|
其中:财政资金
|
1.78
|
其他
|
|
其他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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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标完成情况
|
年度预期目标
|
具体完成情况
|
总体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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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足额缴纳车辆保险
|
按时足额缴纳车辆保险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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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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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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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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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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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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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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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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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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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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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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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于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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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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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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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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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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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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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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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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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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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出警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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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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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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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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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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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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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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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
|
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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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保障工作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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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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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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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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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10)
|
预算执行率
|
|
|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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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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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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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55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57万元,执行数为27.68万元,完成预算的48.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开展预算项目工作;二是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按年初预期按时完成。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做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时不够具体,资金未能及时下达导致项目资金不能按时支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二是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制度,三是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
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2020年度)
|
填报单位(盖章):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
|
|
|
金额单位:万元
|
一、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
|
实施(主管)单位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
|
二、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安排情况(调整后)
|
资金到位情况
|
资金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进度
|
预算数:
|
57
|
到位数:
|
57
|
执行数:
|
27.68
|
48%
|
其中:财政资金
|
57
|
其中:财政资金
|
57
|
其中:财政资金
|
27.68
|
其他
|
|
其他
|
|
其他
|
|
三、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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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期目标
|
具体完成情况
|
总体完成率
|
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公诉和审判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工作的顺利实施。
|
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公诉和审判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工作的顺利实施。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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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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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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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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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自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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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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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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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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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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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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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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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公诉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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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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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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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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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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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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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本指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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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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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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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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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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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采纳率
|
≥85%
|
50%
|
15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10)
|
满意度指标
|
信访处理结果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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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90%
|
10
|
预算执行率(10)
|
预算执行率
|
|
|
|
5
|
总分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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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08万元,比预算增加15.36万元,增长23.73%,主要原因是增加取暖费支出、减少公用支出;比2019年度增加12.69万元,增长18.83%。主要原因是增加取暖费支出、减少公用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与上年持平。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持平,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故公开08、公开09表以空表列示。
2.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三)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四)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