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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4-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

——2023117日在山海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 冯世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第一部分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厚爱下,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职,努力为我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先行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被省委宣传部评为“河北省学雷锋活动模范岗”,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集体”,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72项全国检察案件质量指标中有48项名列全市第一取得省级及以上创新亮点成果33项,创历史之最,以极大优势位居全市首位。最高检在全国推广我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22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国家级2人、省级8人、市级12人。

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主动履职担当作为

立足区情实际,在服务大局中谋划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山海关场景服务。

一是扫黑除恶持续深入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共办理涉黑案件5232人,涉恶案件542人,办理黑恶案件数量位居全市之首。其中,全国扫黑办督办的4·11陆某某等人涉黑专案”,已经提起公诉;最高检扫黑办督办的9·17魏某某等人涉黑专案”,所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优秀检察建议”,涉黑财产已经追缴2.24亿元,创我区扫黑除恶“打财断血”[]规模历史之最;省扫黑办督办的4·09李某某等人涉黑专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优秀典型案例;省检察院扫黑办督办的9·20高某某等人涉黑专案”,已经进入刑罚执行阶段。共起诉涉黑保护伞10人,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保护伞线索73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反腐斗争持续用力。深挖我区粮食领域“蛀虫”,提前介入区纪委监委调查的王某祥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王某玉、王某刚挪用资金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办案过程中注意发现行贿线索,移送并配合市检察院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向省纪委监委移送贪贿线索29人。

三是疫情防控持续发力。推进依法战疫,提前介入、依法打击涉疫犯罪。按照区委部署,派出9批抗疫先锋志愿服务队,分别参与边墙子检查站、蓝天家园社区、隔离点酒店、疫情流调等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港城先锋党员“双报到”活动,全院干警志愿到核酸检测点位助力抗疫186人次。

持续转变司法理念引领工作创新发展

依法保障人权,在具体案件办理中落实新时代司法理念,能动履职担当、提升办案质效,引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52269人,适用率高达89.37%,同比上升4.99%。确定刑量刑建议适用率98.74%,法院采纳率100%一审服判率提升至95.7%释法说理工作卓有成效,努力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

二是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42人、不起诉76人,同比分别上升26.71%16.38%。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建议变更强制措施9人,诉前羁押率[]从年初72.97%降至29.69%稳步降低“案-件比”[]1.2298,减少群众诉累,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三是积极践行“保护性司法”工作理念[]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推进涉未检察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8件,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全部提起公诉,对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全部不批准逮捕。办理全市首例涉未行政争议案件帮助其落户、入学,《检察日报》报道了该做法。

四是深入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构建“一体两翼四支撑”[]检警监督协作模式,促进公检之间由“单向监督”向“双向协同”转变,与公安机关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成功举办全市公检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推进会暨经验交流会,工作做法被最高检肯定,《法治日报》和《河北日报》均予以报道。

始终坚持为民司法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紧扣民心政治,切实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是司法救助解弱势群体燃眉之急。贯彻最高检“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部署,搭建“检察+”联合救助平台,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16人,司法救助率位居全市第一。联合区妇联救助困难妇女12人,占救助总人数的75%。联合市检察院仅用两天时间,分别向一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属和一性侵未成年人案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对被性侵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助其重返校园,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司法的温情。

二是“‘未’爱启航”[]锻造未检品牌。深入开展“‘未’爱启航”系列主题活动,打造“三新三度”工作模式。检察官区全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6场次,原创视频宣讲12场次。成立全市首家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中心,现已查询2739人次。联合区人民医院等四部门石河入海处开展防溺水宣传得到了全区中小学师生的一致好评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原创作品,获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

三是多措并举打造“家门口的检察院”。主动开展上门听证[],对某信访案主动上门进行检察听证,零距离为群众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实行12309中国检察网[]预约阅卷使律师阅卷最多跑一次,成功办理全市首例异地律师网上阅卷。选聘16人为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弥补我院在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短板。选聘67建我院首批听证员库[],对74件案件进行检察听证,听证办案数量全市第一。

四是源头防控化解社会矛盾。推行远程视频接访,联网办信流转、查询、反馈工作全程提速。2021年开展信访大起底的基础上,制定《关于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工作办法》,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结群众来信来访303人次,首访领导包案[]100%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深耕细四大检察”,着力守护法治底线

强化法律监督,树立精品意识,促进执法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减少出错,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法治山海关建设。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6978人,其中批准逮捕36人,同比下降64.7%;不批准逮捕42人,同比上升10.53%。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64297人,其中提起公诉221人,同比上升31.5%;不起诉76人,同比上升216.67%。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5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纠正漏捕、漏诉犯罪嫌疑人1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0件(次),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均被采纳。对被判处实刑但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依法收押收监3人,其中一起案件被市检察院推荐为全省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得到省检察院肯定,其中一起案件被省检察院推荐为最高检典型案例。一名检察官被最高检抽调参加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省市两级院主要领导均对该检察官的工作予以高度肯定。

二是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裁判监督案件2件,其中的合同纠纷案被市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0件,法院均予以采纳。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其中支持起诉的孟某夫妻诉崔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为全省首例涉长城古城历史建筑保护案。在全市率先实行检法民行工作检察官法官交流互派机制,做法得到省检察院推广。一名干警承担的国家级民事检察调研课题,经最高检审核准予结项。

三是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及土地执法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以个案带动类案治理。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区法院、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市检察院交办我院办理的一起时间跨越7年、涉案15人的某医院退休人员申请行政监督案,共接待来访21次,审查调取申诉材料100余份,召开专题会议2次,深入推进该案化解。

四是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集全院之力打造“山检‘益’行”[]公益诉讼品牌,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件。推行“河长

(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区资规局等单位制定《山海关石河南岛湿地环境与鸟类等野生动物联合保护实施方案》,助力南岛申遗工作,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追回公益损害赔偿金225.0634万元,其中秦某某假冒注册商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最高检公益诉讼“千案展示”典型案例。

深入推进从严治检山检精神凝心聚力

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法队伍“四化”建设要求,弘扬新时代“山检精神”,着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4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2次,全体干警到花厂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以“山”“海”“关”内涵为载体,融合检察职能,以情怀为依托,打造“情怀党建”[]特色党建工作品牌,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新任职检察官宣誓、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活动,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素能提升强队伍。“团结、拼搏、奉献、誓争一流”的新时代“山检精神”[]为引领,积极构建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的检察业务学习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学习身边典型活动,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能手、秦皇岛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山海关区道德模范等一批先进典型,1名干警被最高检通报表扬。

三是精细管理聚合力。创作院歌[],组织工间操,打造全市检察系统唯一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65件次,收到锦旗13面、感谢信2 封,被市文明办评为2018-202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24件,制定检察人员业绩考核、绩效工资分配等各项管理制度,其中的建立检察人员工作台账做法得到最高检肯定。

行程万里,初心如一!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没有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就没有山海关检察砥砺前行的坚定方向,没有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就没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强后盾,没有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厚爱,就没有检察事业持续进步的强劲动力!因为有了各位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有了监委以及法院、公安、司法等政法单位的协作配合,我们履职尽责才更接地气、更有底气!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服务区委中心工作的前瞻性和精准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力度和监督刚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专业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全力解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二部分2023年工作安排

2023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宗旨,为关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严惩危害社会稳定的暴力性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信息网络等领域犯罪,大力营造安商惠企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为我区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先行区”保驾护航。

二是坚持以转变理念为动力,着力提升检察质效。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抓实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强化科学决策、协调推进。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在依法能动服务中保障民生福祉。

四是坚持以法律监督为手段,全面提升办案水平。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切实做到既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能动履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质量。

五是坚持以从严治检为目标,全力打造检察铁军。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严肃纪律规矩,规范司法办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融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断夯实廉洁从检工作底线。

蓝图已绘就,奋斗正当时!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决议要求,在新的赶考路上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海关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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